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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前因 (第4/6页)
集市上卖,买回去做生子工具还是租给别人做典妻都可以。 要价也不贵,只需要10两银子。 路过的一位大妈听人牙子吹牛说我只是样貌长得丑,但实际上是虞国曾经最大的花楼出身,不仅识字,琴棋书画样样精通,守宫砂还在。 大娘一听来了兴致,当场就回家拿钱,和人牙子讨价还价后,以八两白银的白菜价把我买回了家。 说是买回来给她外出历练的儿子当媳夫,因为她儿子不喜欢女人,也不喜欢男人,从小就抗拒这些男男女女的关系。 长大后不想被亲娘唠叨,隔三差五的就要出一趟远门历练。 短则十几天,长则好几年。 我被张大婶买回家的那天,村里人还背地里讨论过她儿子的事,是个不喜欢着家的浪荡子,我成了她儿媳夫,就跟守了活寡差不多。 但是张大婶生怕我跑了,回家第二天带着我去城里销毁奴籍的时候,还拉了村长和县令做了见证,奴籍销完,直接在她儿子的文本上添了一笔。 即便她儿子不回家,有了这份文书在,我也是她儿媳夫,除非她儿子回来,主动找我申请合离,不然也没其他办法。 只是她儿子真的很有个性,婚书写完,过了大半年,还是没有回家的意思。 张大婶整天宅在家,愁眉苦脸的,我又不会种地,干不来粗活,可是她一天天的消沉下去,身体也越发不好了,生了两场大病。 要不是我医术好,时常开导她,怕是要抑郁而终,她很怕自己的儿子再也不回家了,而我又和她儿子有了婚约。 她知道我不是坏人,如果她真没了,而她的儿子还是不愿意回来,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双儿在这个吃人的世道怕是会活不下去。 就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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