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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番外】【爱不在LA】琥珀s眼珠 (第3/13页)
上周在Barnes&Noble美国新华书店翻到一本言情,讲的是和恐龙za,所以你写的是这种吗? 我:恐龙???? N:没错。 我:那我写得要和谐一点我英文用的是PG-13一点。 N:五十度灰? 我对着手机笑出声了,继续回复:你永远不会知道了,我用中文写的,说不定……是关于如何温柔的杀Si一个政治不正确的法国人。 N:好吧,你听上去有点吓人。 不知道为什么,我一点也不认为他会真的被吓到,于是继续说:嘿,这里可是LA,吓人的人满大街都是。 N发个哭笑表情,然后说:OK,我承认刚才说吓到是玩笑,但是你现在可是真的有点吓到我了。 我:我怎么不相信呢。 N:因为你很聪明。 我又没忍住笑出声。 既然说到了,顺便聊起各自喜欢的作家,我们竟然都喜欢阿加莎,只不过他喜欢波洛克,而我喜欢马普尔小姐;他的工作是音乐制作人,为广告、电影等写cHa曲,于是又说到喜欢的音乐。 我的口味非常老派,喜欢爵士、disco以及部分70年代摇滚曾被一位相熟的ABC说这些都是他爷爷听的东西,平时很难找到能说上两句的人美国音乐已经被rap全面占领,他作为专业人士,自然都了解,而他个人最喜欢frenchhouse。 有得聊又不同,是我最理想的谈话对象。 不知不觉聊了快两个小时,我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放松且愉快的与人聊天了。 最后以我要睡觉结束,而他发来了他的电话号码。 接下来的一周,我们每晚都有聊天。终于,他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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